於是李登輝指示經濟部來評估我國自行發射衛星的可能性,沒過多久,當時的行政院長俞國華也找來國家科學委員會(國科會,現科技部前身)主任委員夏漢民,來進行太空計畫之可行性評估。
菲律賓外交部在一份聲明中說,經過徹底審查,菲律賓的電影委員會裁定Pine Gap的某些情節「不適合公開放映」。上個月,菲律賓外交部曾抗議中國船隻在南海以警報器丶喇叭和無線電通訊挑戰菲律賓船隻,菲律賓為此提出外交抗議。
根據菲律賓外交部的說法,電影委員會指出,該地圖的出現「不是偶然的」,因為它是有意識地設計和策劃的,專門傳達中國所謂的九段線主權聲張是合法存在的訊息。同日稍晚,Netflix停止在菲律賓提供該劇的第二集和第三集的放映,該平台表示,這些劇集已被「政府要求刪除」,但Netflix並沒有提供詳細說明,也沒有回應路透社的提問。菲律賓外交部在一則推文中寫道:「這些挑釁的行為對南海的和平丶良好秩序以及安全構成威脅,也違背中國在國際法中應守的義務。© 2021年 德國之聲版權聲明:本文所有內容受到著作權法保護,如無德國之聲特別授權,不得擅自使用。(德國之聲中文網)美國影音串流平台Netflix已經從其在菲律賓的服務中刪除了兩集間諜劇Pine Gap的內容,因為菲律賓拒絕接受涉及中國用來宣稱其對南中國海主權地圖的場景。
Photo Credit:DreamWorksTV YouTube頻道 2019年夢工廠推出的《壞壞萌雪怪》動畫電影中所出現的南海「九段線」地圖畫面,引起菲律賓、越南影迷不滿。Netflix一名發言人當時表示:「在越南監管單位提出書面法律要求後,我們已將擁有播映許可的影集Pine Gap從越南的Netflix移除,以遵守越南的法律。常見保險課稅八大態樣 有鑑於此,為了協助民眾釐清那些保單特徵可能涉及租稅規避,避免繼承人在數年後領取被繼承人身故保險金時,被補稅甚至裁罰,財政部109年7月1日函示有關「實務上死亡人壽保險金依實質課稅原則核課遺產稅案例及參考特徵」,包含以下八大態樣。
但須注意是否有最低稅負制的問題,也就是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2006年1月1日施行後,所訂立受益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所受領之保險給付應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不過,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數在3330萬元以下部分免予計入。情境四:承情境三、保單身故受益人僅於保險契約生效時指定爸爸,且於爸爸身故後未作任何變更,保險契約條款亦未做任何約定。態樣四 作者製作提供 情境一:爸爸與兒子活著,保費由爸爸名下銀行帳戶支付,兒子為要、被保險人,並領生存給付。
在承保危險事故發生時,依其承保之責任,負擔賠償之義務(給付保險金)。但因要保人與身故受益人為不同人,適用最低稅負制。
情境二:爸爸身故,兒子活著,保單繼續有效,但爸爸死亡當日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須列入其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這類保單通常是為了節省保費,或是要保人年紀太大,保險公司不接受高齡者為被保險人。第 15 條視為遺產 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贈與下列個人之財產,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併入其遺產總額,依本法規定徵稅: 一、被繼承人之配偶。保險的本質為保障,最大作用在於能以較低的保費,移轉像是重疾、失能、身故等高損失的風險,這也是我們一直提倡的。
另因要保人與生存受益人不同人,適用最低稅負制,兒子領取之生存給付不論金額大小,應全額計入兒子的基本所得額。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度220萬。態樣二 作者製作提供 情境一:爸爸活著,爸爸繳保險費,由兒子領取生存給付,屬於爸爸對兒子的贈與行為。三、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
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情境三:爸爸身故,兒子活著,若爸爸死亡前二年有持續繳納保費,所納保費視為爸爸死亡前二年贈與,須計入爸爸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
Photo Credit: Depositephotos 三、保險給付不計入遺產總額,但須注意指定受益人 身故保險金額不納入被保險人(被繼承人)之遺產。《稅捐稽徵法》第12-1條 涉及租稅事項之法律,其解釋應本於租稅法律主義之精神,依各該法律之立法目的,衡酌經濟上之意義及實質課稅之公平原則為之。
若兒子嗣後身故,因爸爸已身故無保險金請求權。《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1項第9款 左列各款不計入遺產總額: 九、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態樣五 作者製作提供 常見於三代保單,要保人為高齡者,以其子女為被保險人,以孫子女為受益人。另外須留意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人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保險給付相當於已繳保險費加計利息金額:保險金額1,000萬元,躉繳保險費1,114萬元。情境二:爸爸身故,兒子領取死亡給付不計入爸爸的遺產總額,但因要保人與身故受益人不同人,適用最低稅負制。
二、被繼承人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及第一千一百四十條規定之各順序繼承人。因此主管機關許久以來呼籲「消費者勿以基於規避稅負的動機投保,應以填補保障缺口的目的來投保人身保險,同時亦重申保險業及其業務員不得以節稅作為招攬保險之訴求,並應依保險業招攬及核保理賠辦法規定納入內部業務招攬與核保處理制度及程序中確實執行。
第 113 條 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但仍提醒保險工具建議應回歸保障本質,避免不當節稅,適得其反。
」 以上可說是保險在稅務規劃的相關原則。一、綜合所得稅——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額 個人綜合所得稅得列舉扣除額,其中人身保險包含人壽保險、健康保險、傷害保險及年金保險,至於財產保險像是汽車險、住宅火險等則無法列舉扣除。
情境四:爸爸將要保人變更為兒子,屬於一次性的直接贈與行為,應依當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列為爸爸對兒子的贈與金額,若超過免稅額度由爸爸負擔贈與稅。四、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部分。至於不同保險關係人的安排,比如以母親作為要、被保人、女兒作為受益人等不同型態,在稅務上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 保險與相關稅法 一、保險契約(保單)屬於要保人的財產 依照《保險法》第3條規定,要保人負有交付保險費義務,且保單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要保人所交付的保險費累積利益屬於要保人所有。密集投保:一年內投保多張終身壽險。
但若是長期具保障性質的保險規劃,則被以「實質課稅原則」核課徵贈與稅的可能性就較低。四、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但須留意最低稅負制 依《所得稅法》第4條,保險給付免納所得稅,所以無論是身故保險金,或是還本型保險給付生存保險金,皆免納所得稅。
態樣三 作者製作提供 情境一:爸爸與兒子活著,爸爸繳保險費、領生存給付,没有所得稅問題。而且贈與形式不僅侷限於變更要保人(例如從爸爸變更為兒子),如果是代為繳納保險費也視同贈與。
契約未指定其他受益人,所以保險金視為兒子之遺產,列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保險金由兒子之法定繼承人領取。情境一:爸爸與兒子活著,爸爸繳保險費、領生存給付,没有所得稅問題。
生存給付則是不論金額大小都要計入。但若身故受益人提前於被保險人身故、或未指定受益人,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保險法》第 110 條 要保人得通知保險人,以保險金額之全部或一部,給付其所指定之受益人一人或數人。重病投保:罹患腦中風、腎衰竭、帕金森氏症等。
二、贈與定義及免稅額度 既然保單屬於要保人之財產,就符合遺贈稅法中計入遺產和贈與範圍。《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2目 列舉扣除額 2.保險費: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人身保險、勞工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及軍、公、教保險之保險費,每人每年扣除數額以不超過二萬四千元為限。
文:陳仕緯(理財規劃顧問) 你知道嗎?看似一紙簡單的保單(保險契約),其中卻蘊含著大學問。躉繳投保:一次性繳納保險費。
保險關係人不同安排,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態樣一 作者製作提供 實務上最常見的人壽保險契約安排,要、被保險人同一人,通常是年紀較長者為了保障其身故後遺屬生活的經濟無虞。第 5 條 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 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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